飯店、餐館失火會受到處罰麽? |
發布時間:2022-12-23 11:07:40 | 瀏覽次數: |
飯店、餐館等地失火,如果給他人造成損失則需要賠償。如果檢查屬於不符合安全條件的,消防部門可能會罰款或者責令更改,因為飯店餐館的安全沒有達到標準的話,是很容易發生事故的。 《消防法》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責令改正,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: (一)消防設施、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、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,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; (二)損壞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設施、器材的; (三)占用、堵塞、封閉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; (四)埋壓、圈占、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; (五)占用、堵塞、封閉消防車通道,妨礙消防車通行的; (六)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果酱短视频APP下载最新网站救援的障礙物的; (七)對火災隱患經消防救援機構通知後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。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、第三項、第四項、第五項行為之一的,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、第四項、第五項、第六項行為,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強製執行,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。 飯店必須要有消防設施,和消防審批手續。消防手續可以繼續使用但是必須到期自行去消防隊或防火科審核。過期當然是無效的。消防對不辦理是正常的,防火科也是可以辦理的公安局有個消防科,他們也有權利進行處罰。 嚴重的可能會涉嫌構成失火罪,構成失火罪的可能會被判處刑罰,同時對受害者進行賠償。失火罪,是指過失引起火災,危害公共安全,致人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。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,犯失火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節較輕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失火罪的成立要求引起了火災,造成了他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物遭受重大損失,危害了公共安全。根據立案標準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符合失火罪的結果要件: (1)造成死亡1人以上,或者重傷3人以上; (2)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; (3)造成10戶以上家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毀的; (4)造成森林火災,過火有林地麵積2公頃以上,或者過火疏林地、灌木林地、未成林地、苗圃地麵積4公頃以上的; (5)其他造成嚴重果的情形。需要注意的是,失火行為雖然造成了嚴重後果,但沒有侵害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、身體的安全與公眾生活的平穩與安寧的,也不能認定為失火罪。 失火罪的責任形式為過失。由於不能預見或不能抗拒的原因導致火災的,不構成失火罪。 轉自知乎網,如侵刪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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